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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江检在行动——江都检察院召开“长江生态保护工作座谈会”
2018-06-14 17:47:00  来源:江都检察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定要保护好”。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在保护长江生态资源方面绝不能缺位!

  

  为了深入了解江都区长江生态保护的现状,为长江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2018年6月13日,江都检察院召集第一批涉长江执法部门——江都区国土局、水务局、港口局、农委等召开“长江生态保护工作座谈会”。   

  
  
    
   
  

  江都区国土局、水务局、港口局、农委部门介绍了自身的职能、查办案件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这个主题畅谈了各自的想法。

  

  江都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晓琴 

  江都区检察院举办这次座谈会一方面是对江都区长江生态保护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为下一步开展长江保护工作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也借此机会向与会的各行政机关宣传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职能。

  

  与会的各部门同志就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江都区长江生态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了高度共识。

  
  
  

  2017年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江都检察院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依法发送诉前检察建议3件,另外11件正在审查当中。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督促行政机关关闭位于敏感水体附近的3家化工企业。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