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 月 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樊跃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度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参与综合治理,保障社会稳定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始终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坚决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99件3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9件281人,对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毒、聚众斗殴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38件48人,坚决依法批捕。受理提请审查起诉案件829件1134人,提起公诉757件947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2、保障人权做到慎捕慎诉。针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人犯罪、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犯罪等,审慎使用批捕起诉职能,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70件85人,不起诉13件20人。同时,通过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方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启动刑事和解54件,开展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促进修复社会关系,体现长远社会效果。 

  3、主动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规范信访笔录制作,落实首办责任,所有信访件无论受理与否一律书面答复,加强信访办理工作,较好地处理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解决在萌芽状态,顺利完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青奥会”等关键节点的维稳任务。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05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尝试建立敏感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去年6月,就一起拟不捕存争议的案件启动公开听证程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社区民警、法官及其他群众代表等,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分析,妥善处置,通过对公开办案的探索,既降低了信访风险,又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二、惩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 

  积极顺应中央反腐新形势,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8人,占立案人数的42%,形成高压反腐的新常态。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1、突出办案重点。把打击的锋芒指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聚焦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先后查办了滨江新城管委会原主任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市区两级人社局养老保险部门原负责人受贿案,环保局、安监局原局长受贿案,一政法干警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在地方上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形成反腐声势,受到上级肯定,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关切与新期盼。 

  2、优化侦查方式。强化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以有力的证据确保案件顺利突破。倡导智慧办案,不断强化对现代科技手段和情报信息的掌握和运用,一举突破了一起受贿近50万的大案。坚持快侦快诉,反渎案件连续第三年当年立、当年诉、当年判,在全市检察系统尚属首次,全年无一起案件因质量问题被退回补充侦查或撤案撤诉,定性准确率100%,有罪判决率100%,相关经验被扬州市院推广。 

  3、提升预防实效。积极参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深入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六进”宣传活动12次,组织全区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1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000余人,努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注重源头预防,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案件剖析、检察建议,围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建言献策,堵塞权力监管漏洞,一份检察建议促成某发案单位出台七项整改措施,检察日报作了专门报道。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集中精力,开展专项预防,立足我区“建筑之乡”实际,联合建管局、城建局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纳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以市场禁入惩戒违规行贿企业,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围绕“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努力挖掘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积极融入法治江都建设。 

  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逃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29人,起诉115人,促进市场经营的规范化和法治化。重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00余次,落实廉政准入,净化行业风气。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节奏,形成打击合力,适时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提出引导侦查意见,确保快侦快结,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深化检企合作,启动“法律体检、检察护航”集中服务企业活动,公示服务企业六项承诺,以现场授课、检企座谈、法律宣传、电话询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2、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生态保护专项打击活动,在区人大、区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建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情况,建议移送犯罪线索7件,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件,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保障了民生权益。积极开展追偿道路救助基金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办理14件,切实维护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中介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为特困刑事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经济救助,全年共救助刑事被害人9名,发放资金近3万元,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按照“整合窗口职能、规范服务流程、统一受理答复、便捷高效利民”的要求,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 

  3、健全青少年维权机制。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不捕率、不诉率控制在50% 和10% 。深入开展“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校园,开展各类宣讲13次,在校生犯罪率持续下降。落实涉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封存犯罪记录,帮助指定辩护,对两名性格异常的未成年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心理矫治,对6名判缓刑的未成年犯,主动协调校方,保障其顺利参加了高考。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诉讼监督的核心追求,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坚决防止有案不立、不当立案以及违法侦查行为,共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9份,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0人。健全专项监督与常规监督相结合机制,继续推进“刑拘后未捕诉”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刑事拘留人员信息逐一梳理排查,其中发现监督撤案线索4条。继续深化驻派出所检察室工作,坚持重大疑难案件、社会舆论关注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提升办案质量。 

  2、加强刑事审判与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深入推进量刑建议规范化工作,量刑建议采纳率98%以上。认真参与全市刑事审判监督“百日竞赛”活动,强化抗诉案件说理,全年共建议再审1件,提起抗诉1件。以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履行各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书,办理执行监督7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件、一审民事判决监督1件,有关建议均被采纳,多元化监督格局基本形成。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注重从受理的申诉案件中挖掘监督线索,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件,其中建议再审1件,移送侦查1件,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提升监所检察规范化水平,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顺利通过第四届高检院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验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相关案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公安机关将不宜关押的10名嫌疑人及时变更为取保候审;协调为一名无法履行婚姻登记、影响子女落户的罪犯办理了相关手续。率先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法律监督,为推进全市开展此项新增业务提供了有益经验。强化监外执行监督,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治宣传,监督有关部门依法收监执行7名违规缓刑人员;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建议或督促有关部门对两名丧失保外就医条件的职务犯罪人员执行收监,对一名违规假释人员进行了收监庭审听证,省、市、区三级电视台予以报道。  

  五、落实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群众路线、问题导向,按照“五个过硬”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1、增强政治素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此基础上又扎实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领导带头,发挥支部作用,聚焦执法为民,以增强党性修养、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敞开大门听取意见,集中研究力改不足,着力解决司法理念、行为、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院干警的思想觉悟,检纪检风有效加强,“三公”支出明显下降,与基层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窗口接待规范高效,连续第三次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并再次被确认为“省公正司法示范点”。 

  2、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用,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评,信息化监控执法风险。完善制度约束,牵头与区法院、公安局共同构建了刑事案件互查互评、互通互促协作机制,先后召开三次联席评议会议,强化公、检、法三机关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报道。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公开执法办案过程,推动检务公开从检察职能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转变,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3、强化自身监督。切实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检务督察、风险排查、专项评查,坚持严字当头,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先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侦查指挥中心、监所检察工作,逐项整改区人大常委会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意见,根据代表、委员们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展“双走访双评议”、“党员统一活动日”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贴近群众,听取诉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检验履职成效、改进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区检察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有7个集体27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反贪、公诉、侦监、监所等多个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条线考核中名列前茅。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检察业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官不廉的法律监督成效有待进一步凸显;三是干警的执法素能仍需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今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来,紧紧围绕“加快融合、崛起苏中”目标,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着力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责任。 

  一是贯彻全会精神,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途径,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构建符合司法办案专业要求的组织机构体系和办案组织模式。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主动护航改革发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定不移地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不断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和预防平台建设,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办案从法治视角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提升执法综合效果。 

  三是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正确把握依法监督制约与增强司法合力、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敢于、善于、依法、规范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坚决纠正司法不公问题,严厉惩治司法腐败行为,推动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形象。以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线执法办案骨干,为主任检察官的遴选作好充分准备,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全面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牢记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充分地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地服务跨江融合发展和“三个江都”建设,努力向全区人民交出新的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