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2-03 15:04:00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 月17 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跃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6年度工作,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区委工作大局,紧扣“站扬州排头,争全省一流”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先后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江都、法治江都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检察院表彰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表彰为“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3-2015年省文明单位”,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 

  一、积极参与平安江都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207件   268人,提起公诉762件1239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各类侵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128件,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注重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等犯罪161件218人,办理电信诈骗、婚姻诈骗、暴力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等案件39 件114人。我院与侦查机关协同作战、指控犯罪,在一个半月内成功起诉64名婚姻诈骗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密切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60余万元的李某等生产、销售假冒“戒烟灵”案,《检察日报》、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均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先后对8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10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树立“先民后刑”理念。对因邻里矛盾、民间借贷等引发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件,探索“先民后刑”的办案模式,优先解决涉案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缓和社会矛盾,先后成功办理此类案件7件。如促成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签订赔偿协议与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向我院赠送锦旗,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扬州日报》等省市、国家级媒体报道。2016年以来,在“先民后刑”理念的指引下,我院变上访为下访,通过定期走访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访办公室,将累计受理的涉检信访和相关息诉止访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发出三级风险评估预警案件28 件、累计防范化解矛盾纠纷28 件,邀请律师参与矛盾化解,主动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3万余元,全年无涉检信访,无赴省进京上访。 

  ——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关爱青少年成长,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活动,实施“4个1”帮教办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办理案件,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扬州市扬帆社会工作中心、耀德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达成服务协议,积极开展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观护工作。妥善办理一起傣族未成年少女微信诈骗案,检察官结合悔罪情况及案情,建议法庭适用缓刑,使其得以返回云南西双版纳接受社区矫正。关切“校园欺凌”,倡导在我区职教集团设立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基地的项目已获正式立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扬州市首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着力推动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我院与区政法单位、妇联会签《区“反家暴联盟”实施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和警示,开展典型案件的以案说法宣传教育工作。关心农民工权益,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纳入刑事程序,批准逮捕4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嫌疑人,相关做法相继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报道。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标尺,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 

  ——服务法治营商环境。针对部分因在外地实施伪造印章行为侵害本地公司利益的情形,由政法委牵头,与公安、法院就“伪造印章类案件管辖权问题”形成一致意见。深入开展服务重点非公企业活动,走访江都重点培育成长、科技创新企业,先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慎重审查一起非公企业负责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案件,鉴于其犯罪行为无严重后果,为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严厉打击妨碍转型发展的经济犯罪,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案件15件48   人。从快批捕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杨某等12人及4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一起涉案金额达5.26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移送管辖。妥善办理一起被害单位系台资企业的挪用资金案,我院依法提起公诉,并获法院有罪判决。 

  ——聚焦防控金融风险。针对民间投资理财公司出现兑付危机,极易造成区域性金融紊乱,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撰写风险研判报告,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关注信贷安全,为避免银行资产流失,针对某商业银行相关人员严重失职、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维护了金融行业的正常秩序,收到较好的效果。我院还与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联合开展了银行业系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会签《关于建立银行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合作共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向全区18家银行下发文件,建立银行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 

  ——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商贸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联防共建,提供法律支持,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我院在查办一系列国有资产流失类职务犯罪案件基础上,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优势,就现有国资管理机制进行调研,并向区政府报送调研报告,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区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吸纳了我院的意见。我院以《通知》精神为指导,对工程造价达0.977亿元的重大项目及时跟进立项,先后重点针对项目国资管理领域开展谈话5次,深入工地宣传2次,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10余次。期间,未发生一起工程款纠纷和上访事件,备受施工单位和工友好评。进一步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的刚性约束,受理行贿档案现场查询4393家单位8732人,通过网络查询1881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依法禁止市场准入。2016年扬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公益作品评选活动中,我院报送的2件作品分获平面组二、三等奖。 

  三、查案与保障人权并重,营造廉洁政治生态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预防普通刑事犯罪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加大力度查办大要案。以精细化初查为核心, 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其中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15 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大案率100%,查办的贪污贿赂类案件中,立案金额全部在5万元以上,其中10-100万元4件7人,100万以上的5件5人。我院报送的《深挖细查成功侦办案值达8000余万元的“小出纳大贪污”案件》作为经验交流被省院简报采用。 

  ——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一方面,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我院以民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规范化发放为侦查发力点,对民政部门和全区13个乡镇进行逐一排查,后对相关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查办4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我院撰写的经验简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通过查办专项案件破解反渎案件查办难问题》被省院采用。另一方面,我院高度重视反复举报反映卫生系统腐败问题的人民来信,先后立案查处了5名医务人员受贿案、某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行贿案,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净化了医药环境。 

  ——更加注重人权保障。走访公安、司法行政、发案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听取意见,召开律师座谈会、律师权益保障研讨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等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在举报宣传周、 “检民共建”等活动中发放法制宣传册和“检民联系卡”,主动接受监督。对查办的21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均由人民监督员、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谈话。我院共对长达17万余页的2239册卷宗予以逐页扫描录入,为律师阅卷提供电子卷宗服务,与区司法局会签《案件程序性信息发送、接收办法(试行)》,明确案件信息推送内容、方式、时间及反馈渠道,切实保障律师、涉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强化监督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主要路径,全面完善内外监督工作机制,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全力消除监督盲点。2016年以来,我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3人,监督撤案3件4人,纠正不当立案6件7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9人,加大对刑事侦查、审判活动程序性违法行为的监督,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向侦查机关移送普通刑事犯罪线索15人并均获有罪判决。依法对适用法律、量刑不当的案件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与法院、公安、司法局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及审判活动发出相关检察建议。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联系,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矫对象分别提请法院撤销原判刑罚及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共监督收监执行10人。对周某等3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数位居全市第一。监督协助区司法局以“互联网+”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远程智慧矫正,《检察日报》头版以《量身定制》为题予以重点报道。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和“检察开放月”等活动,召开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向2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风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向区人大、政协领导报告专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庭审活动。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实地参观考察办公办案场所,了解办案流程及规范司法等情况。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在全市范围内首次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有无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发表评议意见,保证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开、公正、透明,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予以报道。 

  ——规范自身司法行为。针对我院刑事案件多、未成人案件多的特点,通过检委会讨论,出台《办案质量评查办法》,成立办案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保证办案质量的长效机制。先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考评刑事案件275件,监管法律文书2785份,抽查卷宗424本,查找出卷宗存在问题6项。围绕重点整治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活动,共排查案件1674件,排查问题案件19件,排查出问题6项,通过自查和整改,全院司法办案主要流程节点的规范程度明显提升,全年无错案发生,其中,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扬州市政法委评为“十佳司法案件”。 

  五、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力求真学、真查、真改,做到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日常党建工作相结合,将教育贯穿检察工作各个关键节点。 

  ——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要求全院干警树立规矩意识、坚守纪律红线,结合反腐败教育日、警示教育日,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场馆、观看警示教育片,感受廉政氛围。对干警中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摸排,共排查出风险点27个,其中一级风险4个、二级风险12个、三级风险11个,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建立“检风徐来”干警家属微信群,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的落实。严格实行检察官员额制,经个人申报、组织审查、考核,报送市院审核、省院遴选委员会遴选,27名检察人员当选首批员额检察官,同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责任措施,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突出抓好青年干警培养。开展“检察之星”评选活动,每季度选出3名“检察之星”,塑造可学、易学的身边榜样,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以技能竞赛为抓手,举办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公诉抗辩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和法治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以比赛增长知识,以知识增进业务。在全省业务竞赛中,两名干警分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标兵”称号,是全市唯一获得省双十佳的基层院。先后有5人次被评为扬州市“杰出青年检察官”、“全市职务犯罪预防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 “全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诉讼监督二科被共青团扬州市委授予“2015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9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770份、重要案件信息29条。加强报纸、广播、电视传统媒体宣传,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清风苑》、《扬州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上发表各类报道315篇。强化互动公开,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每日更新“江都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7000余条。开通“江都检察”今日头条号,先后23周在“全国检察机关头条号影响力榜单”中排名前10,2次荣登江苏政务头条号总榜月度冠军,目前订阅用户达1万余名,累计阅读量2682万。 

  回顾2016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强化,以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依靠各界广泛支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权益。紧紧围绕保障经济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对非公企业的平等保护,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做到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坚决打击百姓、代表热议的非法集资、小额贷款、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对生态环境领域及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影响力。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规模不变、力度不减,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的开展,重点开展预防渎职犯罪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着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员额制改革为契机,完善配套考核考评机制,规范证人出庭制度,扩大律师参与信访的范围,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完善“两法衔接”工作,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认识,构建良性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加大对民事行政裁决案件的审查力度,符合抗诉条件的坚决依法抗诉,提高改判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建成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继续加大对刑罚财产刑的检察监督。 

  三、着力稳步推进网信建设。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更加重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培养既懂业务又精通信息化的复合型人才,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打造融合文字、摄影、新媒体制作人员在内的检察新闻宣传团队,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受众群体及内容的针对性、提高检察新闻推送的精准度,促进检民线上线下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区“建成名城新板块、提前全面达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