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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办案数据公开
2020-09-10 17:10:00  来源: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办理批捕案件541件845人,公诉案件1119件1716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5%和5%。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62件81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10件273人,参与追赃挽损3600万余元。在审查李文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时,针对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的“车闹”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单位对68辆公交车安装防护门及报警系统,该案入选最高检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采用拍摄微视频、开设法治讲座、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开展集中宣教活动16次,累计受益人数达3万余人次,联合区妇联、区法院等部门成立“容融工作室”,形成保护合力。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22人。牵头会签协调配合机制意见,实现“介入审查与侦查监督同步骤,查清罪行与追赃挽损同频率,指控犯罪与破网打伞同推进”。审查起诉了许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涉及10名被告、8个罪名、32项犯罪事实,涉案违法所得1087万余元,专案组对黑社会组织认定、“套路贷”性质进行充分论证,列出补查事项130余项,移送线索16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受到刑事处罚人员名单12次38人,把好村两委换届入口关、程序关。

  ——积极营造市场经济法治环境。提升金融、税收等领域的专业化检察贡献。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犯罪案件26件39人,其中联宝(宝缘)公司在全国16个省区市非法设立481个办事处,非法吸收7万余名社会公众存款157亿元,审查起诉的同时积极追赃挽损,全力把控集体访风险。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9件14人,减少国家税款流失92万元。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走访22家企业,了解经营中的法治痛点难点,给出对策建议、提振投资信心。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8名民营企业家不批准逮捕或捕后取保候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推介。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规范化,实现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刑事侦查审判监督。提前介入李云峰故意杀人等10起恶性案件,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全年监督立案6件8人,监督撤案21件24人,纠正漏捕27人、纠正漏犯9人。办理胡超凡等人组织卖淫案中,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犯1人,其中4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精准监督。深化“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监督立案戴福来非法经营案,规范生猪屠宰,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书面纠正审判违法意见6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等不当情形,推进司法规范。对滕军红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系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杜绝“以权减刑”“提钱出狱”。依法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对涉及请假、会见、通信等方面的违规监管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次,发出检察建议6件。监督收监5人,刘环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多次利用怀孕逃避羁押,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晓以厉害、跟踪监管、及时将其收监执行,《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和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将潜逃近两年的缓刑罪犯徐春柳抓获收监。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81万元,维护生效判决权威。严格、审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8份,对60人变更为取保候审,钝化社会矛盾。

  ——依法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执行的监督,办理依申请、依职权监督案件149件,其中支持起诉102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改变率达100% 。协办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积极释法说理,维护生效判决效力。在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开展“两个专项”检查,初步摸排相关线索2363件,实体评查100件,针对程序告知不及时、超期立案、超期裁定等类案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审判机关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适时执纪问责。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