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举行
李某某刑事申诉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5月20日下午2:30
二、听证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7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路路
联系电话:0514-86970965
特此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