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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大有可为
2018-05-07 10:08:00  来源:最高检
 一路走来,一本自己撰写的“成长手册”,有苦乐有感悟,满满收获

啃下“硬骨头”

进入检察院以来,我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如今已快5年了。工作中,我爱啃“硬骨头”,越是复杂难办的案子,我越期待。因为,我感觉到公诉工作就像“打怪升级”,你战胜的对手越强,你的武力值就会越高。这条经验,是我从办理“10·24”非法销售病死猪肉案中体会到的,那是我办理的第一件复杂疑难案件……

2014年,湖南省邵东县发生“10·24”非法销售病死猪肉案。邵东华兴肉类加工厂非法销售病死猪肉,导致101吨病死猪肉流入张家界等地,并被大量游客购买扩散至全国各地。案发后,邵阳市公安局在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厅的督办下,成立4个办案小组,我院指派我作为小组成员提前介入该案。

接手案子后的第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很焦虑,头发掉得特别厉害。我师傅跟我说:“领导指派你办这个案子,说明你的专业能力已经够水准了,你只要再耐心细致一点,将证据固定,把案子办扎实就好。”师傅的话,像一颗定心丸,也像一颗醒脑丸,我心中的忐忑、疑虑顿时消散不少。

主观的思想包袱卸下了,但案件的客观复杂依然存在。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多达110余人,涉案人员之间关系错综复杂、作案分工混乱,涉案地域广布邵阳市、衡阳市、张家界的多个县市区,案值高达数千万元,我经常在风雪中奔走于不同的县提审犯罪嫌疑人。

办案期间,为保证办案人员不受外界干扰,我们采取封闭办案方式。封闭办案期间,临近年关,到处都是一片团圆喜庆的景象。独自一人在驻地“闭关”的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的万家灯火,我的心突然很平静,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应当担负起肩上的责任,守护这万家灯火的安宁祥和。

最终,该案17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十五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我院领导评价该案:“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我,啃下这块“硬骨头”后,心理素质和办案能力“双升级”,现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就从容淡定多了。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检察院 侯银玉)

突破心理防线

“那当你父母看到现在的你,你觉得他们会不会失望?”当我问到这里的时候,犯罪嫌疑人陈某低下头,沉默了。接下来的讯问很顺畅,他如实供述了整个犯罪事实。当讯问结束准备离开时,陈某说他现在十分悔恨与愧疚,觉得对不起父母,想写一份书信给他父母,请求我代为转交。

这是2017年11月我承办的一起由传销引发的抢劫、非法拘禁的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达百余人。该传销组织租下长沙市开福区月湖、长沙县泉塘等地小区的出租房,以谈恋爱或找工作为由,通过网络聊天将被害人骗至出租房内。

2017年年初,犯罪嫌疑人陈某当时是一名大学毕业不久的待业青年,正是被网络结交的“女友”约到长沙见面,其后就被骗进了月湖小区的传销窝点。他首先被限制人身自由,接着就被迫交了十几万元去买“产品”,后来经不住威胁、恐吓,加入其中。仅仅3个月陈某因“积极性高、表现突出”被提升为“管家”,负责管理传销“家庭”成员的出入。

当我提审第一次见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时候,他斯斯文文,非常平静。与我当初料想的一样,讯问进行得并不顺利。按照既定策略我不急不躁,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你大学刚毕业,买产品的十几万应该是父母给的吧?看样子你爸妈看你看得很重啊!”他回答道:“嗯,我家里也没什么钱,他们以为我找到了女朋友很高兴,就找亲戚朋友借钱给我汇来了十几万元。”我接着追问:“那你当上管家掌握房门钥匙时,就没有想到过跑吗?”他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望着我说:“我被骗了十几万,如果不把这个钱赚回来,我父母会很失望受不了的……”提及父母,陈某动容了,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作为一名侦查监督检察官,要学会通过情感和释法说理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让他们在心理上真正地认罪服法,达到刑罚惩戒和教育的目的。”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我深刻认识到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在较短时间内熟悉掌握、细致审查每件事实和每笔证据,同时也要注重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掌控。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周洁)

有关怀有温度

“感谢检察官能给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们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3月21日,当我向犯罪嫌疑人舒某、丁某宣读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后,他们十分感激地说。

2017年4月,舒某、丁某在没有办理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一片马尾松。随后,被护林员发现并将砍伐情况上报林业站。经鉴定,采伐的树种为马尾松,折合立木蓄积为34.99立方米。案发后,丁某主动投案,舒某却发生了意外,因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车祸致使下半身截瘫。

2017年12月8日,舒某、丁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由泸溪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

记得第一次跟舒某见面是在辰溪县一个镇上的出租小屋里,那是一个非常破旧的小屋,一阵阵刺鼻的炭灰味不断从屋外的木炭仓库的裂缝中传进来。舒某躺在床上,身上插着导尿管:“检察官,我现在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希望你们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谈话中得知,50多岁的舒某没有结婚,没有子女,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而且案发后又因车祸导致了下半身截瘫,他的生活现状非常糟糕。

回来后,我脑海里不断浮现舒某躺在床上的情形,把自己埋在案件卷宗里,陷入了沉思:“要怎样才能既实现依法办案又能体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呢?”我了解到民事行政生态环境检察局与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出台了“补植复绿”政策,可以让舒某、丁某通过“补植复绿”主动修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给他们一个悔过的机会,从轻处罚。

随后,在他们缴纳“补植复绿”费用后,对两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丁某考虑到舒某截瘫的客观事实,主动承担补植复绿费用,并在我们的监督下与林业局签订了“补植复绿”协议。现在,5000余株幼苗正在泸溪县浦市镇辰头溪“补植复绿”基地茁壮生长。

通过这个案件,我深刻地体会到,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考量案件的实际情况,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彰显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 杨丽媛)

“被迫”接受的任命

“王检,我想辞去青工委主任的职务,我是科里的办案骨干,女儿又刚出生,还要装修房子,时间完全不够用,我只想把业务工作做好,把家庭照顾好。”“青年人要敢于任事,勇于担当,如果所有人都是你这种想法,津市检察事业如何取得进步?”每当想起和我院检察长王朝阳这段对话,心中便会涌起难言的羞愧。

去年,我院为团结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激发广大青年的工作积极性,成立了青工委,我被推荐为候选人,又被选举为青工委主任。当选举结果出来时,我整个人都是蒙的,但为不辜负大家的信任,我“被迫”接受了任命。

上任后的半年,我积极组织了论文评选活动、五四活动等多项活动,却发现自己忙前忙后,而大部分人却是应付式地参加活动,效果很不理想。我萌生了退意,便出现文中开头一段对话。

但检察长拒绝了我的请辞,对消极态度进行批评后,又语重心长地说:“没有哪一项工作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好的,你需要找到一种合适的工作方法,多与年轻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尊重他们的意见,同时必须摆正心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对待工作与困难,来影响并带动院里的年轻人,这样才能收获成功。”

还没有来得及消化领导的谆谆教诲,湖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征文评选活动开始了,院里要求青工委认真组织。我选择积极去面对,动员、组织,利用闲余时间与年轻人讨论读书内容,并征求他们意愿,开展了读书心得交流会。我还和妻子商量,她带女儿并负责房子装修,我利用闲余的时间准备征文。就这样精心准备一个半月,最终我院五篇征文在常德市检察院的评选中获奖,后来通过笔试、面试考评,我被评为湖南检察机关“第二届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

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品尝到收获的喜悦和幸福,这既是对青工委工作的最大认可,同时对今后做好青工委工作也充满信心。

一年的青工委工作经历让我明白,青春的激情是奋斗出来的,只有全心全意的付出才能收获累累硕果,青春才能绽放出更加绚丽的色彩。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杨胜)

向着梦想,努力

当一名优秀公诉人,是我少年就有的梦想。

这个梦想从高中选修法律课开始,后来考入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不久又考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一上班就被安排在公诉部门工作。这一连串的际遇,让我离梦想越来越近。

去公诉部门报到的第一天,迎接我的是一场不期而至的严肃考验。一上班,科室内勤分给我一个任务,协助科长办理一起盗窃案件。这个案子有几本厚厚的案卷,等着我们去梳理清楚,还有陌生的办案系统和办案程序等着我去掌握……

我先向办公室的前辈借来案卷,从中学习她是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写审查报告等等。晚上,我们又连夜认真审查完这个案子的全部卷宗。

第二天,我们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之后将讯问笔录交给他核实。令我惊讶的是,短短不到两页纸的笔录,犯罪嫌疑人竟足足看了40几分钟,他一边看一边解释道:“不好意思啊检察官,这关乎我的一辈子,所以这纸上写的每一个字我都得想仔细看清楚。如果我真是触犯法律,我一定接受惩罚,如果没有,也请司法机关给我公道,我相信司法公正。”

作为公诉人,我们要做的是,用全部的精力去查明案件的事实,综合分析各方面证据,在先后经过一番科室讨论和检委会讨论之后,我们最终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也是公诉人的职业操守。”我总要不停地反问自己,案件证据的来源合法吗?还缺少其他证据吗?这些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一个人有罪吗?这一切不只是简单的罪与非罪的问题,更是指引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人生接下来该如何行进的重要节点。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我的知识结构在慢慢丰富,视野在逐渐开阔,司法办案的理念也不断更新,逐渐成长,慢慢学习,变成更好的自己。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朱艺)

真诚以待

去年3月,我被调整到监所科工作,担任监所科科长。这对于我一个从进检察院大门开始就在公诉科工作的人,无疑是个新的挑战。

2017年9月11日,我接到攸县看守所唐所长的电话,“王科长,我们这有个待交付执行的犯人,知道你是从公诉科调过来的,一定要请你和他谈谈,你有时间过来和他聊聊吗?”我二话没说,立马答应。

我赶到看守所内监,刘某刚看到我就两眼发红,我试着稳定其情绪,对他说:“你别急,我们慢慢聊。”刚坐下刘某又急切地说:“王科长,我真的不服。”

原来,刘某因无证驾驶,且车辆未年检,交警将他的车扣押并对他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从拘留所出来后,为了方便做生意,他从家里拿备用钥匙偷偷地从交警大队将自己被扣押的车开了回来。后来法院以他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那辆车本来就是自己的,怎么能叫非法占有呢?我就是想把车开回来。”刘某一再强调。我跟他解释法律的规定,但他还是接受不了。我只好来一招“缓兵之计”,我对他说:“你别急,今天我先听你讲,但我回去要再看一下案子的证据材料。”

回到办公室后,我打开电子卷宗查看了刘某盗窃案的所有证据材料,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法合理的,但应该怎样才能让刘某理解法律的规定呢?既然刘某听不进讲道理,那我就拿实实在在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给他释法说理吧。

第二天上午,我把资料递给刘某,一边讲解一边观察他的态度,刘某仔仔细细地看了资料,最后点点头说:“如果当时能够听到像你这么详细的解释,我也不至于给法官留下拒不认罪的印象了。”

当我再次接到唐所长的电话,“王科长,刘某昨天下午被我们送到了网岭监狱服刑。他让我转给你一句话‘他一定在监狱里认真学习,争取早日出来’。”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欣慰。

(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 王延)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