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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万+ 被不捕不诉的他们战“疫”回报社会
2020-03-16 09:31:00  来源: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江都区检察院在办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中,坚持:每案释法说理 督促回报社会 适时跟踪回访

  疫情防控中,江检干警在回访不捕不诉的27名犯罪嫌疑人时了解到,他们以各种形式在回报社会。至今已有8人担当志愿者,共计捐赠125.2万元、5000只医用口罩及消毒水。

  被不批捕后的他!

  年8月15日,江都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后法院判决曹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考虑到本案因企业劳资纠纷引发且其民营企业家身份,犯罪后积极赔偿得到谅解、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乔静在不捕的同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不捕后,适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检察日报相关报道

  

  在2月的回访中,乔静得知其已于2月2日向江都区红十字会捐赠120万元人民币。曹某某认为自己作为民营企业家,在疫情防控中,应当回馈社会。

  

  被不起诉后的他们!

  2020年3月6日,江都区检察院依法对江苏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公司为抵扣税款,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税款共计50万余元。

  因该公司已补缴涉案税款、退出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杨永兵建议相对不起诉,并对其释法说理,该公司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

  

  杨永兵在电话回访中了解到,该公司在复工复产的同时,已捐款5万元用于疫情防治。公司负责人表示,捐款只是回报社会的第一步,今后将好好经营公司,做大做强,多回馈社会!

  

  2020年3月5日,江都区检察院依法对湖北疫区人员邱某某以信用卡诈骗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邱某某在ATM机上使用他人遗忘的银行卡取款人民币5000元。

  ,承办检察官马荣涛克服诉讼中的诸多不便,灵活采用短信告知、远程视频的方式核实案情。因其家庭困难、犯罪数额较小、全额退赃、认罪认罚、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邱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自己身处疫区,一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其在担任志愿者的同时,已向当地捐款2000元用于疫情防控。

  

  被变更强制措施后的他!

  2019年5月15日,江都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将深圳市某公司实际经营人余某某批准逮捕,同年8月23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8月29日起诉至法院。

  因余某某在审查起诉期间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且在其被羁押后,该公司濒临破产,直接导致该公司在岗员工70余人面临失业。故本院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承办检察官的例行回访中,余某某表示现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三月初已经过审批复工。余某某还代表公司向所在社区捐赠医用口罩5000只和消毒水。

  

  近年来,江都区检察院在办案中贯彻落实最高检保护民营企业相关要求,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下一步江都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最高检对民营企业“可捕可不捕的, 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司法精神,结案后: 加强跟踪回访 营造法治氛围 传递司法正能量!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