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部分同学也迎来了开学,江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云课堂就来和你们聊聊校园安全那些事儿。
2019年,一部《少年的你》引发了对校园欺凌的热议。
这一年,江都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在校生聚众斗殴人数占总人数的19.5%,这些都很可能转化为校园欺凌。
案例
2019年4月, 17岁的潘某因个人琐事,对学生柳某心生不满,多次殴打柳某,并胁迫柳某共同殴打同学陈某。 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科普
欺凌者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侮辱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而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当我们遇到校园欺凌和暴力时, 应该怎么做呢?
希望正处在美好花季年华的你们,能够尽情享受校园的温暖和煦吧!别让五彩的校园染上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