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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谨防钱财受损
2023-07-03 10:23: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6月是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今天请和小编一起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集资?

  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呢?

  答: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2、利诱性: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

  十二种主要表现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十二种表现形式: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权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二)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风险防范提示

  (1)遇到以下情形,请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2)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朋友们,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要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树立理性投资观念,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