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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次检察开放日|妇女儿童保护,从一个窗口到一片区域
2024-01-08 16:36: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妇女 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

  儿童 民族复兴和未来光明的主人翁。

  让每个妇女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江都检察院一直坚持有所作为

  走进江都检察院二楼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新设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如此醒目:这是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检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的要求,及时响应专门特设的窗口,窗口由区妇联主席姚丽萍,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共同揭牌。

  揭牌后,姚丽萍与王旭共同接访了一位前来上访的女性,提供法律咨询。

  在这里,可以对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申请立案监督; 可以对生效刑事裁判或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 可以就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 可以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 涉困难妇女儿童也可以在这里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区妇联权益部 部长张蓉:“ 妇联与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联系,在案件办理上和普法宣传上做到同频共振。”

  江都检察院妇联 副主席顾梦“要与区妇联加强合作,真正发挥接待窗口与保护中心的作用,办理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

  顺着窗口,走上楼梯,三楼跃入眼帘的是2023年春天揭牌投入使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

  在这里, 依托未成年人心理抚慰机制,未检干警与心理医生共同开展心理抚慰; 未成年被害人由不知所措、紧张畏惧到敞开心扉,心结逐步打开,法治种子在心中萌芽; 参加开放日活动的萌娃争先恐后地说“我要努力学习,长大了也要当检察官!”

  再上一层,到达江都检察院的四楼,忙碌的未检和民行干警办理了系列涉妇女儿童典型案例:

  根据张某某、沈某甲变更抚养权支持起诉案改编的办案故事被市院刊发; 为不幸遭遇侵害母女开展综合司法救助案被《江苏法治报》报道; 办理的张某某案获评扬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办理的吴某某案《公诉意见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公诉意见书。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不是一蹴而就,更要以前瞻性思维“走在前,争第一”,以滚石上山的勇气,持之以恒,以“检察蓝”为“巾帼红”添彩,为祖国花朵护航!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