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凌晨,一辆货车行至江阳家园小区南大门附近时,突然蛇行,连撞停在道路两侧的7辆汽车。后货车司机被当场控制,并被查出醉驾,而他醉驾的原因竟是连吃了10多天泡面,想出门改善伙食。近日,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货车凌晨蛇行
连撞路两边7辆车
5月9日凌晨零点多,江阳家园小区南大门南侧道路上发生诡异一幕:一辆货车由北向南经过此处时,突然蛇行,像开碰碰车,连撞了停在道路两侧的7辆汽车,后停下。被撞车辆中,有两辆货车、两辆客车、3辆轿车。
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当场控制住肇事货车驾驶员。此时,他满口酒气,民警怀疑其醉驾,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
经鉴定,该驾驶员血液中究竟含量为227.7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被带至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后,该驾驶员接受民警调查。经查,他叫赵某,今年32岁,安徽阜阳人,个体跑货运生意。
连吃10多天泡面
醉驾出门改善伙食
赵某交代,案发10多天前,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探亲,他独自留在扬州。因为干活太忙,没空做饭,他天天吃泡面。5月8日晚上,赵某干活回来比较累,又靠吃泡面充饥,其间,他喝了三两左右白酒。怎料,当晚10点半左右,赵某又饿了,连着吃了10多天泡面,他就想出去改善一下生活。次日凌晨零点左右,他驾驶货车外出,行驶至案发路段时,因酒后脑子反应跟不上,操作不当,导致车辆蛇行,连撞7辆车。
案发后,赵某主动与被撞车辆的7名车主进行协商,并达成了赔偿方案,目前已履行完毕。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赵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