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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发布虚假招嫖信息收取定金 三男子设套诈骗14万元
2018-09-17 15:24:00  来源:正义网

  三人购买非官方的微信账号,发布虚假性服务信息,以预付定金、保证金为由骗取钱财。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陆某、车某三人批准逮捕。

  2018年1月,程某无意间在微信上添加附近人为好友,支付20元与对方裸聊两分钟。在对方提出上门服务并继续索要红包时,程某拒绝被对方拉黑。程某受此事情的启发,认为有利可图,便在网上寻找相关骗钱资料进行学习。

  2018年2月初,程某准备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作案工具,并向朋友购买了一些国外非官方的微信账号,用美女头像进行包装,请人将微信号进行推广。在有人添加好友后,程某便以美女的身份跟对方聊天,以20元的价格出售事先准备好的全裸视频并提出可以上门服务,价格在400-700元之间。若对方感兴趣,程某会让对方先行支付200-300元不等的定金并假装索要具体位置,接着将微信位置设置在对方附近并发送,让对方支付500元保证金,并承诺结束后返还。在收到保证金后,程某会以性病保证金、见面保证金、返还保证金等为由继续诈骗。在此过程中,一旦对方察觉或拒绝支付,程某就直接将对方拉黑。程某用该方法作案数十起,成功诈骗10万余元。

  程某的哥哥陆某、弟弟车某见状也开始跟着程某学习诈骗。陆某用此方法作案数十起,诈骗3万余元,车某则作案10余起,诈骗1万余元。

  2018年5月,扬州的陈某在被程某骗取人民币9500元后选择报警。2018年6月,程某、陆某、车某三人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程某、陆某、车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性服务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涉案数额巨大,遂以诈骗罪对三人批准逮捕。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