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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职位考生岗位技能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7-03-23 10:36:00  来源:
  江苏省检察机关书记员招聘报名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现就岗位技能资格审查(方式为听打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地点
  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参加对象
  报考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职位,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取得国家速录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经审核人员确认的考生无须参加。
  四、注意事项
  1.上述人员请于3月24日(下午2:00-4:00),持本人身份证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扬州市江都区乐和路10号)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东)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如由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考生委托书(留存)。
  2.使用亚伟、飞耀、E迅等专业速录工具的考生,请于3月25日下午2点自行携带专业速录工具到考场进行调试。未进行调试导致3月26日无法正常测试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王雅楠,联系方式:0515-86970939,手机17705256901.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3日
  编辑: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