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下庭上检察官过招“掌柜的”
2018-04-03 10:58:00  来源:正义网
 【原标题:庭下庭上检察官过招“掌柜的”】 

     

  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桂春(右一)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刘树琪(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8年3月23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滨州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树琪受贿一案。潍坊市中级法院院长姜树政担任审判长,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桂春出庭支持公诉,当地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员旁听庭审。 

  潍坊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底至2013年初,被告人刘树琪利用担任蓬莱市委书记、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规划调整、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美元、金砖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3万余元。 

  随着公开庭审的进行,刘树琪桩桩违法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案情回放 

  “掌柜的,过节了,过来看看您,以后企业的经营还需要您多帮助啊。”在刘树琪历任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委书记,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经常会有形形色色的人利用“掌柜的”这个词对他行贿。 

  刘树琪自2000年1月起担任山东省烟台蓬莱市委书记,主管城建、国土、规划等工作。 

  刘树琪的第一笔受贿,就是当地某建设集团在2001年春节前,向“掌柜的”表达谢意的。担任蓬莱市委书记后,刘树琪开始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这时,蓬莱某建设集团参与大量的市政府工程。为了与刘树琪搞好关系,争取他对企业的帮助和支持,并及时支付政府工程的工程款,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该建设集团负责人送给了刘树琪人民币现金10万元,刘树琪仅仅是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 

  这样表达感谢的方式,这个建设集团一共用了9次。刘树琪收受这个建设集团所送现金共计120万元,收下钱后自然少不了为该集团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在旧城改造中,刘树琪的权力也带来了收益。2004年,蓬莱某置业公司准备对某村进行旧村改造,开发农民新区建设项目。刘树琪进行实地考察后,帮着该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立项,项目进行得很顺利。2005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以感谢的名义送给刘树琪1万元的购物卡,刘树琪也是欣然接受。 

  然而,该置业公司“大手笔”表达谢意,是发生在2012年2月,当时刘树琪已经离开蓬莱到烟台去任职了。从烟台回到蓬莱视察时,他特地去该公司视察了一下,临走时该公司负责人将15万元人民币现金送给了他,再次表达谢意,刘树琪又一次收下。 

  刘树琪在担任烟台蓬莱市委书记期间,对某酒庄公司的发展非常支持,公司负责人一直想表达谢意。 

  2007年,刘树琪的母亲因为中风留下了比较严重的后遗症,随时需要有人照顾。刘树琪打算将母亲接到烟台来生活,借机照顾母亲,因此在烟台市买套合适的房子成为刘树琪的“困扰”。这种困扰很快就被某酒庄公司知晓。酒庄公司老总从距离烟台市政府比较近的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住房,面积大约130平方米,价格53万余元,“帮助”了刘树琪完成了他尽孝的愿望。 

  房子自然不是白送的。2010年上半年,该酒庄公司投资的置业公司开发烟台某小区,后来项目规划变更,为了让变更方案尽快通过,该公司老总找到了刘树琪,在其帮助下,规划方案很快审批通过。 

  有一笔30万元的受贿款在刘树琪的单笔收受现金中最多,这笔受贿款也是出于一个酒庄。2012年,某酒庄出于刘树琪对自己公司的帮助,知道他喜欢品鉴葡萄酒,特意给刘树琪搬上了两个葡萄酒箱,“一定要留着自己喝。”公司老总特意叮嘱道,刘树琪自然也是心领神会。 

  到家后,打开两个葡萄酒箱,刘树琪发现其中一个葡萄酒箱中装着几瓶葡萄酒,而另一个葡萄酒箱中装有很多现金,清点了一下,是30万元人民币。刘树琪立刻想到自己在2010年帮这个酒庄协调了土地指标,帮助其办理了土地手续,加快了酒庄的建设,自然这钱也是感谢自己的。2015年初,当时刘树琪担任滨州医学院党委书记,该公司负责人又找到刘树琪并向他反映酒庄的一些问题,刘树琪又是多方协调,帮助解决。 

  除了房子、现金,刘树琪还投资烟台某个酒庄50万元,等待该公司上市后这50万元可以折成上市公司股权。可惜还没有等公司上市,刘树琪就东窗事发。 

  山东省烟台市某置业公司想利用旧城改造的机会,开发一个旧村改造项目。刘树琪时任烟台市副市长,开始并没有同意。该公司想方设法联系刘树琪,最终该公司在刘树琪的同意下顺利拿到该旧村改造项目。 

  2010年初的一天,该公司负责人把一个黑色布包放到刘树琪的车后座上,刘树琪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回家后,刘树琪打开布包,发现是两块金块,每块约重1000克。看着这两块金块,刘树琪方觉这次的心意“太重了”,实在不敢收。 

  这种“不敢收”的念头,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终归也是一闪而过。想到对该公司的帮助,加上已经不再担任烟台市副市长的职务,刘树琪自认为风头已过就收下了。这两块金块就在刘树琪的抽屉里一直放到了2016年11月的一天,该公司老总接到刘树琪电话来到他家。“你快拿回去吧,现在风声很紧。”当看到桌子上的两块金块时,该公司老总立刻明白了,临走时,刘树琪还对其说:“以后万一有人问你,你就说这两块金块我早就退给你了。”2017年2月,这两块金块被上交到山东省纪委。 

  审查起诉 

  “没想到你们办案这么不容易。”证人最后发出的感慨,却让办案检察官心里暖暖的。正是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检察官走近了百姓,让他们理解、体谅、支持了检察工作。 

  2017年9月12日,刘树琪受贿案移送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王桂春任组长,公诉二处隋宝玲、王宝苓和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尹丽玮在内的办案小组。 

  刘树琪对自己的受贿事实大部分是承认的,但是就一笔事实自始就辩解某集团送的股份不是送给自己的,是送给别人的。办案检察官反复审查案卷,发现该股份虽然在别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因为不方便放在刘树琪名下,所以由他人代为持有。后来变现款96万元打到他人账户上之后,其中有40万元由刘树琪决定,他人出面办理购买了另一集团的股份;另有30万元由刘树琪决定,办理了投资事宜。而且,之所以投资这两个公司,都是因为这两个公司的负责人给刘树琪打了电话,向刘树琪推荐的投资渠道,两名公司负责人包括财务经理都证实的非常清楚。 

  随后,办案检察官又多次前往烟台、青岛,先后复核了该集团财务总监、帮刘树琪持股的证人。在庭前会议上,当公诉人展示了所获取的全部证据时,刘树琪不再辩解股票是送给别人的了。 

  “没想到你们办案子这么不容易。”这句话,是一名证人对办案检察官说的。在刘树琪受贿案中,有一笔低价买房事实的认定成为难点,鉴定部门无法出具鉴定意见,那么正常的市场价格应该如何确定?办案小组一遍遍地翻阅案卷,寻找切入点。突然,办案小组发现了一份预购房号协议书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成交价格上都是最佳比对样本,然而,侦查机关并没有找到这名购房者提供的证言。 

  打电话,被直接拒接了。办案小组于是又踏上了去蓬莱的路。办案小组换成当地号码,接电话了,告诉证人为什么选他作为比对的样本,检察官会采取保密措施,再说反腐败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40分钟的努力劝说,证人的疑虑一步步消除,终于答应作证了。办案小组马上导航驱车前往了证人提出的地点,就这样,在一个偏僻小镇的路边,办案检察官顶着腊月的寒风,完成了一份特殊的证言。 

  庭审交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树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年前低于市场价28万余元购买两套商品房,成了庭审辩论的焦点之一。 

  2008年1月初,刘树琪和家属商议买房,一是让家中老人从山东乳山老家搬到烟台市住,二是为留学回来的女儿使用。当他们听说烟台市莱山区一新建小区团购住房比较便宜时,就打算买两套,但当时团购活动已经结束。 

  很快,在市委常委、副市长位置上的刘树琪找到中间人,辗转给开发商打了招呼,开发商考虑到刘的身份,在同意按团购卖给他的同时,还多给了一些优惠,办完手续,两套住房比市场价足足便宜了28.6488万元,是总房款的25.4%。 

  刘树琪及其律师提出,买房时,刘与开发商并不认识,开发商谈不上提任何请托事项,不能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低价购买团购房,是市场行为,故不构成犯罪。 

  对此,公诉人出示证据证实,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结剩余房款日期,与开发商提出请托事项有时间重叠,在整个买房行为尚未完成时,刘树琪实际已经为开发商谋了利。同时,刘树琪购买该小区房屋时,既不属于团购人员范围,也不在团购时间范围,不应以团购价格比对差价。而依据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认定,对比时间相近同楼销售情况,证实其购买的商品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公诉人指出,刘树琪之所以会坐享不合理低价房,是因为他副市长身份使然,他在涉及该开发商的一项目有关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上签字,实际为开发商提供了便利,实质就是权钱交易。 

  10万股定向增发股变现获利96万元,是单次受贿数额最大的。 

  在起诉书指控的所有受贿犯罪中,刘树琪违规持有10万股定向增发股。2008年4月,烟台某集团公司为刘树琪出资51.6万元,购买了10万股企业间的定向增发股。 

  刘树琪说,自己开始也谢绝,该公司董事长几次找他,感谢他对集团的帮助,并告诉他股票解禁后,会升值。表面上自己是碍于情面,但内心还是贪婪,明知是不该收的,也就收了。 

  同时,他考虑到自己夫妻俩都是公职人员,名下投资太多容易出问题,便委托熟人战某为其办理了代持手续。 

  定向增发股票是非公开发行、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对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而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大股东认购增发股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依刘树琪当时的身份,无论如何也不该持有该股票。到2010年5月,该股份解禁变现,刘树琪一下获得96万元。 

  检方证据指控:也是在2010年,刘树琪利用其担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协调土地指标、公务机基地建设等方面谋取了利益。该集团公司董事长证实,根据规定,该定向增发股票禁售期内不能买卖,刘树琪没有处分的权力,送给他目的是待禁售期结束后,通过回购或交易方式给他好处。 

  法庭调查阶段,当法警当庭向刘树琪出示收受的两块金块这一证据时,他呆滞的眼光流露出无限的悔恨。 

  公诉人问:“你收受的就是这两块金块吗?”刘树琪答道:“唉,就是当时收的。” 

  据山东省宝玉石测试研究中心检验报告显示,两块金块2013年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680954元。 

  刘树琪最后陈述时说:“我悔恨交加,因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把握住做人的底线,没有过得了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利益寻租和谋利的手段,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工作过的单位,对不起家人和亲友,完全是咎由自取。我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将作出的判决。我身患癌症,活一天也要积极改造,悔过自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决定择期宣判。 

  (张军/摄影) 

  公诉人说案 

  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隋宝玲 

  刘树琪一开始是拒绝分管城建、国土、规划等部门的,组织多次找其谈话,刘树琪才勉强接受。因为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分管上述业务的副市长被查了,说明其实刘树琪对于分管这些要害部门可能面临的大量“糖衣炮弹”是早有预期的,也是不愿意重蹈前任覆辙的。 

  然而,踏上这个工作岗位以后,刘树琪却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忽视了对自己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忘却了初到岗位的谨慎忐忑,忘却了对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忘却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深深敬畏,忘却了初心和使命,最终陷入了受贿犯罪的深渊。我们指控的刘树琪受贿次数多达35次,受贿地点有在家中,有在办公室,有在酒店;受贿时间既有平时,也有过中秋、春节等节日。其中,有几次是他离开原有岗位后,曾经谋取利益的人员为表达感谢而继续给他送钱。甚至在十八大以后,他仍借女儿结婚之机,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共计达500余万元。 

  该案再一次警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丝毫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只要动用权力为自己谋利,触犯了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