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在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如皋市人民法院院长章智敏、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江都生态环境局局长朱成勇、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局长高小兵、江都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赵相平、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吴恒明、江都区司法局副局长樊平、江都区水务局副局长高寅峰出席发布会,现场会签并向媒体介绍《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会由江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晓琴主持。 出席人员包括如皋、江都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江都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相关媒体有新华网、中国网、现代快报、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如皋发布、新民晚报新如皋、如皋电视台、三分视频、扬州日报、江都日报、扬州电视台、扬州广播电台、扬州晚报。
发布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如皋法院制作的微电影《母亲河》,见证《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
如皋法院章智敏院长介绍《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章院长指出,当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高发,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江都、如皋两地环境资源执法、司法部门共同努力,从十九个方面加强行政执法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江都检察院王旭检察长全面解读了《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内容。 王旭检察长说,《意见》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坚持”和“三个强化”。 其中,“三个坚持”包括:坚持恢复性司法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坚持公益保护原则。 在凸显“三个坚持”以外,还体现了“三个强化”:强化“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法治宣传,强化协作共赢。
随后,参会人员共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据悉,这是江苏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实行“9+1”改革模式以来,建立的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 由于区域的不同,一些地方的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司法的理念、做法也不尽相同。在如皋法院与江都检察院达成共识后,经过几轮磋商,形成《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保护两地生态环境资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