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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察”男友偷我钱包 原来竟是刑满释放人员
2019-01-10 10:48:00  来源:江都检察

  “我要报警!我的警察男友偷了我钱包!”2018年7月26日,江都警方接到一起报案。警察,怎么可能去偷东西呢?案发一个多月后,报警女子的男友阿辰被抓获。近日,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辰出庭受审。

  相恋没几天 钱包被偷走

  莎莎是江都居民,单身,闲暇时,她喜欢上网打发时间。2018年,她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男网友,很谈得来,随后,便转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对方自称阿辰,也是单身,比莎莎小几岁,是一名警察。莎莎半信半疑,阿辰直接给莎莎发来了自己的几张照片,照片中的阿辰身着警服,看起来清爽帅气。

  这下,莎莎不仅信了,还对阿辰好感倍增。接下来,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双方确定为恋爱关系。

  2018年7月21日,两人第一次见面约会,彼此都比较满意。几天后,阿辰到江都看望莎莎,并住在莎莎家中。交往过程中,他们和很多情侣一样,经常一起出去吃饭、逛街,但不同的是,埋单的都是女方。对此,莎莎并不太介意。

  同月26日,莎莎在家中午休,醒来时,阿辰不知所终。莎莎觉得纳闷,在找阿辰时,她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和阿辰一起消失了。这让莎莎感到不妙,她准备找阿辰询问情况,没想到,在给对方发微信时,竟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

  “警察怎么可能偷钱呢?”莎莎不敢相信,想到这里,她突然对阿辰的警察身份起了疑心,随即到派出所报案。

  网购制服 重操旧业

  接到报案后,江都警方展开调查。根据莎莎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查明了阿辰的真实身份,他1998年出生,201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从事外卖配送员工作。2018年8月31日,民警将阿辰抓获。

  归案后,阿辰很快承认自己冒充警察与莎莎交往的事实,并交代,自己趁莎莎午休时盗走她钱包,其中有8000余元现金,至被抓时,上述钱款被他用于个人消费。

  近日,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辰出庭受审。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在被问及他作案穿的警察制服从何而来时,阿辰回答,“网上买来的。”

  “你为什么要冒充警察?”审判长问。

  “为了让人家相信我。”阿辰交代。

  “让人家相信你,最终目的是什么?”审判长追问。阿辰支支吾吾片刻,才回答道,“我那会儿身上没有多少钱,就想以警察的身份,混点吃的喝的。”

  “你在和被害人交往阶段,对方给你提供吃住,还送你东西,给你买衣服,你为什么还要偷她东西?”审判长继续发问。

  “没能控制住自己。”阿辰低头忏悔,“我现在很后悔。”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法院当庭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阿辰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盗窃罪。阿辰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阿辰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同时考虑到阿辰有坦白等情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检察官说法: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类交友软件层出不穷,其中也存在诸多风险。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网友,在网上交友过程中,尤其是涉及钱款、爱情等方面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多方面核实,切勿只听信对方片面之词,以免财产遭受损失或遭受其他非法侵害。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