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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善意 : 江都检方春节前力促一起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
2019-02-11 10:53:00  来源:江都检察院

  扬州江都检察院驻所干警联合区法院在春节前促成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双方和解,并对该案被告人韦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被告人回家过年。

  2月2日,江都检察院驻所干警在安全检查中接到在押被告人韦某某的约见要求,韦某某向驻所干警忏悔其因琐事造成工友重伤的行为,请求驻所干警帮忙促成双方和解,给自己争取一个化解矛盾、悔过自新的机会,并请求能让其回家与家人团圆。

  驻所干警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了韦某某家属、被害人以及承办法官,向各方转达了韦某某的和解意愿,在驻所干警的牵线搭桥下,当事双方在江都法院达成和解,韦某某家属向被害人赔偿医药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计十八万余元。被害人对韦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随后,江都检察院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向江都法院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江都法院收到我院建议后,于2月2日当天晚上对韦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被取保候审出所的韦某某难掩激动地留下热泪,表示冲动给他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今后一定学法、守法,冷静应事,再也不会冲动处事。

  春节期间,江都检察院驻所干警也提醒各位一定要遵纪守法,切勿冲动违法犯罪,过文明年、安稳年。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