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群众:
近日,检察机关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许斌等人依法批准逮捕。为全面查清许斌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搜集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许斌、章开定、徐长敏、高志敏、朱书勇、汤昕、曹举、韩刚、翁贤风、贾鹏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等,该案部分犯罪嫌疑人已陆续归案,并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敦促相关涉案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希望遭受到许斌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和知情人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许斌等人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对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司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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