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至13日,江都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芹带队一行5人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开展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研讨工作。
海南州检察院受理的刘某某等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12亿余元,投资者遍布全国27各省份762人,该案系海南州办理的首起非法集资类案件。
为准确办理案件,江都区检察院干警与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干警认真研读案情,翻阅卷宗,详细介绍了扬州地区办理的全国性非法集资类案件“宝缘”案件办理的经验,双方就案件罪名定性、非法集资金额计算、打击处理的人员范围、追赃挽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