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如皋、江都法检机关共同举行鱼苗增殖放流和公开审判活动,南通市中级法院、如皋市法院、扬州市检察院、江都区检察院、江都区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及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60余人参加,省市区三级新闻媒体派记者全程参与采访报道。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于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长江夹江流域电捕鱼累计达百余次,对长江的渔业资源造成很大的破坏。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增 殖 放 流
鱼苗增殖放流活动在长江扬州段五圩码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举行,江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德银、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智敏、扬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强、南通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高鸿分别致辞、讲话。
随后,大家进行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鳙鱼、草鱼等3425公斤鱼苗。
公 开 庭 审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如皋市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江都区滨江新城新和村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0余名渔民观摩了庭审。
合议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没收二人全部违法所得。
活动回顾 2019年9月6日,如皋、江都跨区域生态资源保护拉开帷幕。 2019年9月11日,法检两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9年10月11日,两院磋商活动细节。 2019年10月18日,保护长江增殖放流公开庭审。
活动意义 1.协作机制建设是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背景下的“全省首创”。 2.体现了如皋、江都两地法检精诚协作的司法担当。 3.保护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水质的切实举措。
我们的目标:
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景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