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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监督案件啦!
2019-12-24 10:25: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

  

  2019年12月20日,为展现扬州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核心职能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扬州市检察院评选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监督案件。江都区院“李文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榜上有名。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文荣,男,1964年7月出生,无业。 2018年12月5日12时许,被告人李某饮酒后在公交车上与多人发生争吵,其女友姜某上车后对其进行劝说未果。公交车发车后,姜某见劝说无效便要求司机孙某某在前方站台停车,自行下车。后被告人李某发现姜某已经下车,便大声呵斥孙某某,要求立即停车。在孙某某告知其不符合停车规定后,李某情绪更加激动,突然拽住方向盘向右转动。孙某某立即反打方向,并踩下刹车熄火停靠在路边绿化带内,险些撞上路灯杆。李某的行为引起车内乘客惊慌。后李某得知有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针对当地近期发生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梳理该区公共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扬州市江都公交公司等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具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针对一段时间内扬州市江都区发生多起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分别向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扬州市江都公交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扬州市江都公交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均作出书面回复,积极落实检察建议。结合与电视宣传机构联合制作了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以案说法宣传视频,提供至相关场所进行播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