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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披露】行骗12起骗取22万余元,被告人获刑5年
2019-12-24 11:05: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

  房某到案后,对骗钱的行为供认不讳。房某称,因为很多人对网上银行转账的过程不了解,他发现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骗钱。

  房某通常选择“当日到账”方式支付,这种支付方式会有一定的延时,他把“转账受理成功”的页面给受害人看,然后告诉他们跨行转账需要时间,24小时一定能转账到位,来稳住对方。

  但是这里其实只是“受理成功”,房某的账户里经常是空的,当银行尝试转账时,发现没有钱可以转,就会“撤销”业务。

  房某称,如果事后对方一直追着要钱,他就写借条给对方,把银行卡转账的钱变成借款,这样就可以避免变成“诈骗”了。

  江都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从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房某以“延时转账再撤销”的方式行骗12次,骗取受害人共计22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江都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未退赃款予以追缴并发还受害人。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