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扬州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将“提升批捕案件质量、压降捕后缓免”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内容,江都区检察院更是将“逮捕案件质量不高,捕后判缓率高”作为本单位 “6+1+N”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工作部署。
教育整顿活动中,针对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无罪等案件,共开展评查926件:刑事检察条线评查335件,案管条线抽查72件,评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45件,重点案件“面对面”评析74件。
针对2021年一季度捕后判缓免刑率较高的问题,5月15日下午,江都检察院召开捕后判缓免刑案件“面对面”评析会,分析原因、探讨对策,提升案件质量。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主持。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第二检察部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前,检察委员会委员对今年一季度捕后判缓免刑案件,以及2018年以来部分捕后判缓免刑、判决无罪、撤回起诉、退回等共74件案件开展了核查工作。
评析会上,检察委员会委员分别介绍了前期评查情况,分析了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案件捕后判缓率高的原因,对如何压降捕后判缓率建言献策,同时从抗诉必要性考量、听取被害人意见、完善卷宗资料装订等方面对规范办案提出建议。
委员们说:
1. 交通肇事案件捕后判缓率高,要杜绝以捕促赔的思想,要综合嫌疑人家庭情况、保险赔偿等方面因素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价。
2. 抗诉案件不仅要关注改判率,更要考虑提出抗诉的必要性。
3. 变更起诉一定要谨慎,不要过于追求诉判一致而改变了对案件评判的标准。
王旭向员额检察官提出:
批捕要更慎重,严格执行高检院可捕可不捕的不捕,以及保护民营企业的原则。
起诉要更精准,对于自首、立功的认定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据。
判决审查要更严格,发现审判纠违或者抗诉线索,第一时间提交讨论并留痕。
装卷要更规范,把卷宗装订作为员额检察官终身追责的依据。
参会的员额检察官们纷纷表示:“委员们的提醒让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短板和不足,以后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慎捕慎诉,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江都检察院将继续结合教育整顿“七查”工作部署,针对自身突出问题,切实压降捕后缓免刑比率,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