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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这个案件帮企业挽回损失287万!
2024-06-04 10:53: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老张是江都某公司的会计,2023年6月份的一天老张正在单位上班,突然收到一条“老板”的微信:“老张,在办公室吗?转389万到某公司的账上,等着签合同呢,现在就转,转完把回执单发给我。”

  老张没有多想,平时老板也是这样叫他转账,并且提供的账号也是对公账户,老张就像平时一样,转了389万给“老板”提供的对公账户上,并且把回执单拍照发了过去。

  不一会,老张接到公司老板的电话,问老张转出389万是什么情况,老张顿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经查看手机发现,真正老板的微信已经被删除了,给自己发微信是假冒的公司老板。

  江都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审查发现境外诈骗分子通过收购境内对公账户用于接受诈骗款,然后再指使人员专门冒充企业老板给财务人员下达转账指令的方式实施诈骗,一旦财务人员将钱转出,诈骗分子再通过境内车手(职业取款人)将诈骗款取现,最终把钱转移走。通过释法说理、适用认罪认罚等措施,本案共计为被骗企业追赃挽损287万元。

  江都检察院温馨提示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1.警惕冒充企业领导诈骗。在欺诈财务类诈骗中,诈骗分子往往会通过木马程序获取企业群内聊天信息和人员信息,然后伺机冒充企业负责人将财务人员拉进新的微信群、QQ群内,或者直接指示财务人员转账。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在转账前,要通过电话、视频或者当面核实等多方验证后再转账,守护公司资金安全。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诈骗分子通常会利用企业的财务漏洞实施诈骗,因此提醒各企业老负责人完善财务转账流程,设置验证信息,转账时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下指令,避免短信下指令,以免养成习惯,失去警惕。

  3.加强日常反诈宣传。对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加强日常防诈骗宣传,财务人员避免点击陌生人发送的不明链接、邮件等,公司的电脑定期安全检查和病毒查杀,提高防诈意识。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