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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谨防非法集资 远离高息陷阱
2024-07-02 10:05: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非法集资犯罪具有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作案周期长等特点,集资群众往往损失惨重,在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的同时,非法集资的手段也在不断变换花样。

  “老兄,我这有一个好项目,可以拿到100%的返利,扣除税款后,投资1万元100天后就能拿到1.8万元!”徐某在自己住处周围的运动场所听到了与其主动攀谈的陈某介绍后,很是心动,也想跟着投资赚钱。

  经陈某介绍,徐某了解到,这个好项目原来就在江都区某寺庙内,寺内预计要建造一个宝塔,宝塔下面有很多地宫佛位要出售,投资人可以先投资,等地宫建成就可以拿到返利。

  感觉到徐某心动后,陈某还带徐某实地参观了该寺庙的地宫,参观后徐某觉得地宫真实存在,旁边也好像是建宝塔的样子,再加上陈某及其他人的不断忽悠,徐某连续向该项目投资,仅自己就投资了20余万元,之后还以其女儿、媳妇、儿子、孙子的名义投资了近3万元。投资后,徐某仅取现9千余元,实际损失22万余元。

  江都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魏某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注册成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招募团队进行寺庙地宫莲位的推广销售,推出名为“善缘果”理财产品,以高息返利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开酒会等方式在江都区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截至案发,该项目已向21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178万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56万余元。

  江都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魏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各种线上线下的非法集资行为手段不断翻新,方式层出不穷,防不胜防。且很多不法分子在虚构投资项目后,第一时间将目光瞄准在时间多、有闲钱、防范差的老年群体身上,部分老年人由于对当下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缺乏理性判断能力,极易上当受骗。

  群众应当在正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不要相信所谓“低风险、高收益”的说辞。同时提示老年人的亲属,要对身边老年人进行日常教育宣传,引导其提高警惕,注意辨别违法行为,保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