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发布!江都区检察院办理案件获评省院典型案例!
2020-05-12 10:40:00  来源: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都区检察院办理的曹某某异地复工复产申请案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2020年一季度刑事检察民企保护类典型案例!

  突出亮点:保障社矫企业家异地复工复产 典型意义:曹某某系民营企业家、在矫人员;在公检法司联系会议上提出监督意见,推动批准赴新疆复工复产请假申请。

  回顾该案的办理, 江都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期间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对民营企业“可捕可不捕的, 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司法精神,依法对曹某某不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期间适时释法说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出轻缓判处的量刑建议;

  

  定期跟踪回访,进行法治教育和适时了解企业状况,并在例行回访中得知其在疫情期间向江都区红十字会捐赠120万元人民币,回馈社会;

  

  判决后缓刑考验期社区矫正期间,在公检法司联系会议上提出监督意见,推动批准其赴新疆复工复产的请假申请,为恢复当地经济出力。

  

  在江都区司法局批准其新疆行程后,江都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建议执行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以电话通讯、手机定位、实时视频等方式对曹某实施监管,掌握其日常活动。

  执检部门员额检察官邹庆庆提醒曹某某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守法经营,复工复产同时也要抓好现场工人的自身防护。

  

  江都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保护民营企业相关要求,在办案中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开展青工委委员结对民营企业家活动,加强跟踪回访,护航民企发展!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