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扬州检察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2022-02-25 15:27: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的成长跟家庭密不可分,2月10日上午,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一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022年1月,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陈(化名)的父母忙于工作,疏于沟通,未能及时、全面关注小陈生理、心理状况,未能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导致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存在不良行为。检察官认为,小陈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月10日,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小陈的父母宣读并送达了《家庭教育令》。

  邀请社工机构刘箴老师为被害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一对一沟通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制定了后续一年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女儿不愿意与我们沟通。”小陈的父母说。两人表示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通过这次机会加强沟通,修复关系。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我国开启“依法带娃”的时代。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一直致力于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帮教救助、教育指导工作。

  2021年期间,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3人20余次,通过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改善亲子关系,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纠正行为偏差。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