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托人买茅台却买回10箱冒牌货 原来老同学特意买“高仿酒”坑她
2018-10-29 11:34:00  来源:扬州检察

  公司老板要女会计小珍(化名)买一批茅台酒,她怕被坑,就找到了在贵州的老同学徐某,要对方帮忙购买10箱飞天茅台。没想到,到手的全是冒牌货。原来,徐某一直对帮助小珍家没有得到感谢而耿耿于怀,就在贵州买了一批高仿酒卖给她。近日,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她找老同学买茅台

  不料买回10箱冒牌货

  小珍是扬州一家公司的会计。今年上半年,公司老板要她购买一批茅台酒,但又怕被坑。这时,小珍想到了老同学徐某。 徐某是小珍的高中同学,多年前来到贵州,从事与酒相关的工作。

  “找老同学买,肯定不会吃亏受骗。”抱着这种心理,小珍联系徐某,提出购买10箱(共计60瓶)飞天茅台酒。对方给了小珍一个“友情价”——每瓶1399元,并保证绝对是正品,有问题全部退款。小珍信以为真。

  4月下旬,小珍向徐某支付酒款共计8.3万元。几天后,10箱茅台酒到达扬州,存放在公司老板的车库里。 6月下旬的一天,老板招待客人时,将其中一箱飞天茅台酒拆封,这时才发现,这些酒不像是正品。随后,老板将小珍从徐某处购得的飞天茅台酒送到南京,请人鉴别,得出的结论是这些酒并非正品。

  花8万多元买来10箱冒牌货

  老板气愤不已,让小珍退货。

  小珍随即联系徐某,起初,徐某同意退款,但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钱。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小珍做出让步,同意徐某退还9箱酒的钱款,了结此事。徐某虽口头答应,但一直以没钱为由,不履行承诺。

  9月15日,小珍得知徐某回扬州喝喜酒,再次让对方来看货,并要求退款,对方不予理睬。小珍无奈之下,到甘泉派出所报案。当天,民警在扬州某酒店找到徐某,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调查。

  帮忙后没得到感谢

  心中有怨,卖“高仿酒”坑她

  经查,徐某今年41岁,扬州人,在贵州从事酒包装设计工作。归案后,徐某交代,他卖给小珍的10箱飞天茅台酒,是他特意在当地市场上买的“高仿茅台”,每瓶进购价在340元。

  那么,他为什么要坑自己的老同学呢?对此,徐某交代,他和小珍认识10多年,两人关系很好,他回扬州时,还会经常和小珍等同学一起聚会,但有一件事让他一直耿耿于怀。 原来,小珍的父亲是酿酒的,但酿出的酒不理想。他得知后,专门从贵州找到“酒头”(蒸馏初期截馏出酒度较高的酒、水混合物,含有较多的白酒香味物质)送给小珍父亲做实验。在徐某“酒头”的帮助下,小珍的父亲酿出好酒,且销量不错。可小珍一家从未对他表示过感谢。 徐某认为,小珍家有点过分,心里很不舒服。因此,当小珍找自己买酒时,他就决定,借此机会从中多捞点钱,补偿一下自己。

  “东窗事发”后,徐某本打算退款,但因家中装修,手头比较紧,这才一拖再拖,直至被抓。

  经鉴定,涉案飞天茅台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发后,徐某退赔了小珍的经济损失。 近日,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