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
活动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教育局、团市委、关工委等职能部门同志以及小学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媒体记者共同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商讨未成年人保护之策。
活动现场首先播放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制作的MV《爱的力量》,这首歌由检察官作词作曲并演唱,记录了检察官在工作中感触最深的四个案件。
新闻发布会上,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志强通报了一年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全市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人,起诉22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52人、司法救助8人,帮助2名未成年被害人复学就业。对35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35人,起诉119人;对罪行轻微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65人,不起诉86人。
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介绍了江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工作的特色经验做法。
随后,来自高邮、广陵、仪征检察院的三名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办案故事:
高邮
一张来之不易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高邮检察院在办理在校生小吴交通肇事案时,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对未成年犯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帮助小吴得以重返校园、继续学业,最终小吴以扬州市专业考试第一的好成绩被本科院校录取。
““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不给他们贴上犯罪标签,而是帮助他们迷途知返,回归社会。”
广陵
向非法雇佣童工说“不”
广陵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动行政机关建章立制,将“禁止使用童工”检查持续全面地贯彻到日常执法检查中,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增强社会公众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发展空间的责任意识。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当未成年人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以“国家监护人”的角色,履行监护职责,我们责无旁贷。”
仪征
拯救少年“大盗”
15岁的小王因多次盗窃,被仪征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过三次,他利用年龄作为护身符、肆意挑衅司法权威和底线。仪征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凝聚司法合力,“唤醒”刑法睡眠条款,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成功监督公安机关依法适用收容教养规定。2019年7月31日,扬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小王收容教养一年。目前,小王已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正积极接受教育。
“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并不意味着一味保护、一味从轻。”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未检工作、更好地联合社会力量关心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与会人员参观了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园地和江潮检苑书吧。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将以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作为,务实担当,积极履职,同时与职能部门加强联动、紧密协作、凝聚合力,全力护航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
儿童节快乐
祝愿小朋友们
节日快乐,健康成长!
文字 | 第七检察部、扬检宣
图片 | 江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