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建议,排查出的19个,非法加油点现已全部关闭,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长效管理。
近日,在扬州市江都区某镇的一条国道旁,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年初,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区内国、省道路旁存在10处非法加油点及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均无证、无照,且这些加油点大多位于路边普通民房或简易棚舍内,用普通塑料桶或者废旧铁桶储存油品,无任何防火措施。
其中几处非法加油点的经营者均为废品收购人员,油品就储存在其居住的房间里,易燃废旧物资也堆放在附近。上述经营者未经过任何专业培训,在油品收购和销售过程中无任何防护措施。过往车辆停靠加油和卸油,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而且一旦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由于这些非法加油点进货渠道不规范,油品质量难以保证。经检测,油品分解后存在大量氮磷残留,有毒物质富集,在不规范加油、卸油过程中产生跑冒滴漏时,极易对周边水环境和农田造成污染。
同时,因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中存在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多个行政机关因职能交叉导致权限不清的执法难题,特别是对闪点大于60°C的成品柴油买卖的监督一直处于“真空”状态。
“油品安全无小事!”针对上述问题,江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召集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属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以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的形式共商解决办法。根据2006年11月商务部制定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会议明确了商务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协助的成品油市场监管格局。会议结果书面呈送区委主要领导后,得到支持与肯定。
4月,江都区检察院向区商务局及存在非法加油点的属地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商务部门先行立案查处,对油品进行委托检验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流:闪点小于等于60°C的,移送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按照危化品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油品闪点大于60°C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没收等;油品闪点大于60°C且油品质量合格的,由商务部门予以罚款等。同时,该院还建议属地镇政府增加沿途监管,扩大对非法销售成品油的法律规定和违法后果的宣传。
收到检察建议后,江都区商务局立即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在全区开展排查,对19个非法加油点予以关闭。并逐户宣讲成品油政策法规,组织非法经营商户签订承诺书。
在整治基本结束时,2020年7月1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江都区委、区政府确定应急管理局为牵头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属地镇政府共同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接棒”的应急管理局不仅继续履行整治职责,还很快建立了巡查、接处等长效管理机制。
“我们将持续跟踪,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转化社会治理效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江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晓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