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都检察院干警撰写的两篇论文被《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首届理论研讨会2020论文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采用!
10月17日,由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理论研讨会在东南大学召开,会上同时发布了论文集。
干警撰写的《社区矫正对象复归社会问题研究与体系构建》入选论文集。
论文提出,我国《社区矫正法》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写进总则,确认了社区矫正是犯罪人复归社会的一部分。但在司法实务中,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向“守法公民”矫正方向上,存在矫正教育质量不高、人员不专业、帮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因此,社区矫正机构有必要从提升质量、加强人员专业化、引进社会力量等方面重新构建复归社会体系,推动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复归、融入社会。
10月23日,由江苏高校区域法制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承办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会化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在镇江举办。
干警撰写的《检察版“枫桥经验”与地方立法》入选研讨会论文集,王旭在研讨会做交流发言。
论文指出,“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智慧。坚持和发展检察版“枫桥经验”,及时吸纳入地方立法,对于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在具体路径选择上,应总结提炼“枫桥经验”等基层实践探索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地方治理立法,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促进公众有序参与的民主机制、多元化的矛盾调处化解机制,以立法突破推进法治化进程,让“枫桥经验”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