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在电视剧中会看到这样的情景: 为了解某人的行踪和秘密,在手机里安装一个定位软件,可以直接监听对方的通话,得知他的行踪。
近日,江都检方对一起案件提起公诉,该案中被告人就是利用了人们想要窥探他人隐私的心理,虚构有定位软件出售,进而实施诈骗。
担心女儿交友不慎
父亲网购定位软件被骗了
面对成长过程中越来越独立和叛逆的女儿,李先生总是放心不下。2019年9月的一个中午,女儿将手机遗留在了家里,李先生无意发现了手机中一些不好的信息,女儿可能在和一些不好的人交往。
出于对女儿的担心,他想起了此前在影视剧中看到的相关情节,于是在网上搜索“定位系统”,想着如果能在女儿的手机里安装一个定位系统,自己就能时刻掌握女儿的行踪,那也就放心多了。
某网页上显示有“下载聊天定位系统”的字样,李先生和网站客服聊天得知,下载这个聊天定位系统后,不仅能看到安装软件手机的位置信息,甚至还能入侵手机系统,看到手机里的聊天内容。李先生思考之后,花了2000多元购买了该软件。对方向其发送了一个网页,李先生成功下载了一个聊天定位软件。
李先生很快发现,软件登录还需要账号和密码。李先生只好询问对方登录账号和密码,对方的回答却让他感到蹊跷,“之前2000多元是软件的钱,现在要账号密码的话,还要再交2000多元。”
一听这话,李先生顿感不对劲,察觉到自己可能遇到骗子了。李先生让对方还钱,对方却转手将其拉黑。
虚构网站赚“快钱”
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戏
李先生报警求助后,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赵某交代,2019年4月,他认识了一个专门搞定位诈骗的朋友,看着这个朋友是如何利用虚构出售定位聊天软件骗钱的,并在此过程中提供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供对方使用。这样简单可行的操作,来钱又如此之快,赵某看得心痒痒,便央求对方将如何骗钱的流程教给了他。 几个月后,赵某生活拮据,因为已经掌握了骗钱的“技术”,于是准备“大干一场”。赵某在网上请人制作了一个貌似可以查询定位的假网站,有人在搜索查询定位,便可看到这个网站链接。用户进入网站后,会跳出“需要定位请加客服微信”的弹窗,只要对方愿意加赵某微信,相当于事成了一半。
对于这个“生意”,赵某也有自己的“销售方案”:如果对方仅需查询一次手机定位,只需要花费几百元,提供手机号即可,通常都会查询一下该手机的归属地,随便从这个城市找一个定位发给对方。如果对方发现被骗,赵某便将对方拉黑了事。还有一种方案就是销售聊天定位软件,他并没有这种软件,在网上胡乱搜索一个软件发给对方,等到需要注册账号或缴保证金时,再索要更多的钱款,最多一次骗到了上万元钱。
钱款得手后,赵某转眼便将被害人拉黑。为了避免暴露,赵某还找人提供了多个收款码用于实施犯罪,并支付给收款码主人一定的手续费用。
未满30岁的他劣迹累累
数罪并罚,被判刑7年
赵某是个90后,未满30岁的他可谓劣迹累累,曾多次因聚众斗殴、吸毒、贩毒、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处罚。
近日,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查明,赵某通过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手机定位广告,虚构可以帮助他人手机定位、提供手机定位软件为由,共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万余元;赵某事前明知他人实施定位诈骗,仍为其提供收款二维码,帮助他人收取诈骗金额合计13万余元;赵某知是犯罪所得,通过他人提供的收款二维码帮助他人收款,转移资金,并收取一定的好处费。共计帮助他人收取实施犯罪所得款项60万元左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赵某明知是犯罪所得,提供收款二维码帮助他人转移资金,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其他情节,法院作出相应判决,以犯诈骗罪、犯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未退赔赃款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其他涉案相关人员也均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说法】
关心孩子是好的
窥探他人隐私就不对了
“本案中被害人多是想要知道他人行踪或是聊天内容,才落入了诈骗的陷阱。”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隐私是每个人的一项人格权,不容侵害,“以李先生为例,担心女儿误入歧途,想要关心女儿的心是好的,但做法显然不对。正确的做法是要与女儿沟通,双方建立起信任,在此基础上对成长中的女儿进行引导,而非窥探女儿隐私。”
检察官提醒,随着诈骗分子隐秘性越来越高,诈骗伎俩变化多端,在网上搜索相关内容时一定要点击安全网站,谨防落入他人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