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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022-03-18 10:21: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江都检察院一直致力于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以来,第四检察部办理了乡镇垃圾填埋系列案、大运河邵伯段河岸公益受损系列案、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等案件,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乡镇垃圾填埋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1年,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部分乡村一般农用地被非法占用,并用于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既破坏了农用地,又严重污染土壤及水源地环境。

  检察履职:

  农村垃圾治理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发现问题后,干警多次现场调查核实并固定证据。随后向多家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已完成4处垃圾填埋点一万余吨的垃圾转运处理。

  大运河邵伯段河岸公益受损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1年,办案人员在现场巡察中发现大运河邵伯段河段堤岸出现三处加拿大一枝黄花,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生态平衡和多样性重大威胁。河段西侧有一处非法占用大运河搭建活动板房,危害了河岸堤防安全,妨碍行洪。河段西侧堤岸一停放码头处存放禁用渔具,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捕捞,损害渔业资源。

  检察履职:

  检察机关联合属地政府、水务、渔政、林业等部门对一枝黄花予以清除,对临河活动板房进行拆除,没收了非法渔具。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相关责任单位对大运河邵伯段沿岸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沿河非法捕捞全天侯监管,全面消除大运河沿岸生态安全隐患。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9年期间,夏某定、温某涛等7人在江都区三个乡镇的五个地点非法清洗废机油桶,随意排放清洗废水。经检测,非法处置点的土壤均受到了污染。

  检察履职:

  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间的衔接机制,第一时间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与赔偿义务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全程参与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经过磋商,区生态环境局获得生态损害赔偿款130余万元,用于恢复造成的环境损害。相关个人也都受到刑事处罚。

  下一步,江都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持续跟进监督,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乡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