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扬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锦勇,第一检察部主任丁朝阳一行到江都检察院调研江都、宝应刑事检察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芹,宝应县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浩及两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宝应县院、江都区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一季度核心数据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丁朝阳提出:
1 勇于承担主体责任。围绕核心数据抓落实、抓成效。
2 着重打造典型案例。早做谋划,提升社会效果。
3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要夯实案件质量,提升监督能力。
郭锦勇强调:
1 严格把握案件质量。明确案件质量是办案生命线,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做到要一体化办案。
2 牢固确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立足溯源治理。
3 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围绕核心数据,促进监督工作有力开展。
4 着力凸显检察贡献。要按照“质量建设年”要求,转换思维、认真谋划、全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