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扬州市江都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检察院在会上做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11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公益诉讼宣传、协作、办案、保障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开展专题研究,并落实整改到位:
一、 做好公益宣传,优化监督环境
落实宣传主体责任。制发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生态环境保护手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办理的李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新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
打造江检公益品牌。
联合如皋法院及区内六家行政机关签订的《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系全省首个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
二、 加强协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打通条线协作渠道。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书面报告。定期向上级院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深化内外协作机制。
与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建立协作联系机制,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司法警察协助调查机制、跨部门联合办案机制。
三、 突出重点领域,提高办案质效
持续关注公共安全。
办理的维护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等”外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开展“成品油”监督专项,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
全力推进“三拆三整治”。
结合区委区政府“三拆三整治”提升专项,制定行动方案。对各类垃圾违法堆放、占用土地资源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发检察建议8件。
加强环资案件办理。
在办理扬州市某车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的公益诉讼案件中,与区生态环境局形成办案合力,促成企业更新环保设施,助力复产复工。
四、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优化人员配置。
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精选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办案团队,定期组织干警业务培训,提升实务能力。
借助“外脑”支持。
进一步扩大专业领域覆盖范围,规范专家咨询和听证流程,强化技术支持,科学精准固定证据。
提升专业技能。
配备执法记录仪、专业相机、无人机等设备,借助江都区“1+N”网络化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提升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能力。
下一步,江都区检察院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工作要求,维护公共利益,努力为江都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