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醒来手机不翼而飞,辛苦攒了近半年的存款也不见了,通过查看手机微信,发现行窃的不是别人竟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室友。
小童(化名)在仪征的一家工厂打工,平时与同事阿罗(化名)一起住在工厂的宿舍里面,两人都是外地人,平时相互照顾,渐渐地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小童也经常向阿罗吐露自己存了不少钱。今年的4月3日上午8点左右,小童和几个朋友一起聚会,因为贪杯,不知不觉就喝多了,当天中午11点左右,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室友阿罗中途还不断照顾吐酒的小童。将小童安顿好后,阿罗突然想起小童曾跟自己讲过存了不少钱在银行卡里面,想到自己近来打游戏输了不少钱,竟一时财迷心窍,打算盗窃室友小童的存款。随后阿罗就找到室友小童的手机,然后抓起小童的手指,通过指纹解锁了小童的手机,随后又从小童的行李箱中找到他的身份证,最后通过转账、发红包的方式将小童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内的现金全部转走,共计2.79万元。因担心东窗事发,事后阿罗连夜赶回了湖南老家,行李都没来得及取走。并且索性将小童的手机一起带走,卖到了附近的手机维修店。醉酒醒来的小童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顿时慌了神,因为他的全部家当都绑定了手机的微信、支付宝。寻找未果后,小童借用同事手机查看自己的微信,发现银行卡里的钱被转到了一个昵称为“海螺”的微信账户,支付宝里的钱也被转到一家科技公司,这个昵称并不陌生,正是自己的室友阿罗。小童当即打电话询问阿罗自己手机的事情,阿罗一开始闪烁其词,不肯承认自己盗窃的事情。无奈之下,小童只好报警,得知小童报警后阿罗又主动回到仪征,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仪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阿罗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自首、赔偿的量刑情节,阿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张晶晶、王小燕)